阶段性汇交证明是根据先导科技专项年度、阶段性考核要求,出具的项目阶段性数据汇交进展证明材料。
汇交凭证是按照科学数据管理计划要求,完成所有项目数据汇交任务后获得的证明材料。
项目科学数据汇交专员可根据相关管理要求,点击【申请阶段性汇交证明】,填写开具日期、用途说明、收件人地址等信息后,点“提交”完成阶段性汇交证明申请。
或所有汇交指标均已满足科学数据管理计划要求时,项目数据汇交专员可以点击【申请凭证】,申请汇交凭证。
项目数据汇交专员提交申请后,数据中心审核员的邮箱会收到相应的审批提醒。
数据中心审核员收到项目数据汇交专员的汇交凭证开具申请后,会对项目的整体数据汇交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包括汇交文档规范性、汇交数据形式质量、汇交指标完成度与一致性等。
数据中心审核员点击【前往开证】,平台会自动跳转到【生成阶段性汇交证明】页面。数据中心审核员选择开具日期后,平台会动弹出凭证下载链接。数据中心审核员下载、打印阶段性汇交证明后,按照“收件人信息”寄给项目组即可。阶段性汇交凭证应单面彩打,一式四份(专项办和对口数据中心各留一份,项目方留两份)并加盖科学数据中心章或依托单位法人章,按照“收件人信息”寄给项目组。
数据中心审核员点击【复核】按钮进入复核界面,再次全面检查数据管理计划的完成情况,数据中心审核员确认项目已按照科学数据管理计划要求高质量完成汇交工作后,出具汇交工作审核意见,并点击【提交总中心复核】提交总中心复核;否则驳回项目数据汇交专员的申请,并联系项目数据汇交专员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