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流程

2024-11-21 16:00 吴朋民, 刘宁

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科学数据汇交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按照如下工作流程进行:

1 任务书签订阶段

1.1 编制数据管理计划:项目承担方结合研究任务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制订科技项目开展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科学数据的内容、来源、保藏方式、开放共享等方面的计划;

1.2 审核数据管理计划:项目主管部门与对口科学数据中心根据国家和院相关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和数据管理方式的合理性对数据管理计划进行审核,经对口科学数据中心审核通过数据管理计划应当是项目任务书的必要组成部分;

2 专项实施阶段

2.1 制备科学数据:项目成员结合研究活动的开展,按计划制备科学数据,完成相应的质量制备工作,并通过分析研究产生研究结果;

2.2 整编数据集:项目成员按照可支持数据长期保藏和共享利用的原则将数据转换为通用格式,并添加可供他人理解的上下文信息,形成FAIR化数据集;

2.3 汇交数据集:项目成员在计划约定时间范围内向对口科学数据中心提交FAIR化数据集;

2.4 审核数据集:通过科学数据中心的审核与质量控制措施后长期保藏,适宜时,按作者授权的方式开放共享;

3. 绩效评价阶段

综合评审与凭证开具:科技项目验收前,项目承担方提出凭证开具申请,对口科学数据中心根据实际汇交情况与计划比对进行综合评审,院科学数据总中心进一步对科学数据中心保藏与共享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并开具汇交凭证,汇交凭证的发布必须通过院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管理平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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